预算绩效管理追责问责:如何保障管理效能与责任意识?
预算绩效管理追责问责:提升管理效能与责任意识
一、预算绩效管理追责问责的概念与重要性
预算绩效管理是现代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价等多个环节。而追责问责则是确保预算绩效管理有效实施的关键保障。
1. 概念阐释
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追责问责是指在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未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违反预算管理规定、资金浪费或低效使用等情况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责任的一种机制。这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等,也可能涉及到法律层面的处罚,例如罚款、赔偿等。
2. 重要性体现
(1)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当存在明确的追责问责机制时,预算部门和单位在使用资金时会更加谨慎。他们会充分考虑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预期效益,避免盲目申报预算和随意支出资金。例如,一个地方政府部门在申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时,如果知道一旦项目无法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如道路建设质量不达标、工期严重拖延)就会被问责,那么在项目规划、招投标和施工管理等各个环节都会严格把关,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 增强责任意识
追责问责使得每一个参与预算管理的人员都清楚自己的职责所在。从预算编制人员到执行人员,再到监督人员,都知道自己的行为后果与责任关联。这种责任意识的增强有助于形成良好的预算管理文化。例如,财务人员在审核预算支出时,会更加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防止不合规的支出发生;项目负责人会积极推动项目进展,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因为他们清楚自己对项目的最终结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 保障公共利益
预算资金大多来源于纳税人,用于提供公共服务、改善民生等公共事务。通过追责问责,可以保证这些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从而保障公众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公共服务。比如,在教育预算方面,如果因为资金管理不善导致学校建设滞后、教学设备无法及时更新,影响了学生的受教育质量,那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就是对公众利益的维护。
二、预算绩效管理追责问责的主体与对象
1. 主体
(1) 内部主体
在行政机关内部,上级主管部门通常是追责问责的主体之一。例如,县级财政部门对其下属乡镇财政所的预算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启动问责程序。此外,本单位的内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也承担着重要的问责职能。它们负责对本单位内部的预算管理进行审查,发现违规行为或绩效不佳的情况后,依据内部规定进行处理。
(2) 外部主体
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对预算绩效管理有着监督和问责的权力。人大代表可以通过审议预算报告、开展专项调研等方式,发现预算绩效管理中的问题,并要求政府部门作出解释和改进,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另外,审计机关也是重要的外部问责主体。审计机关通过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绩效审计等工作,对发现的预算管理中的违法违规和绩效低下问题进行披露,并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行问责处理。
2. 对象
预算绩效管理追责问责的对象广泛,涵盖了与预算管理相关的各类人员和单位。
(1) 预算编制单位和人员
如果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存在虚报项目、高估预算金额、预算编制不科学等问题,导致预算资金分配不合理,编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就要承担相应责任。例如,某部门为了获取更多资金,故意夸大项目需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造成大量资金闲置,该部门及其主要编制人员就应当被问责。
(2) 预算执行单位和人员
这是最直接的问责对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若出现资金挪用、超支、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项目执行不力等情况,执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难辞其咎。比如,某医院将医保专项资金挪用于其他非医保项目开支,或者某工程项目执行单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工且造成重大损失,都应受到问责。
(3) 预算监督单位和人员
如果监督单位和人员未能履行监督职责,对预算管理中的问题视而不见,导致问题恶化或造成严重后果,也要被问责。例如,监管部门对一些明显存在预算绩效问题的项目长期不进行检查和督促整改,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预算绩效管理追责问责的触发情形
1. 绩效目标未达成
(1) 数量目标未完成
例如,在农业补贴项目中,计划补贴一定数量的农户,但实际补贴的农户数量远远低于目标值。这可能是由于预算执行单位宣传不到位、资格审查不严格等原因造成的,这种情况下相关单位和人员就可能面临问责。
(2) 质量目标未达标准
以城市道路建设项目为例,如果建成后的道路达不到设计的质量标准,如路面平整度差、使用寿命短等,说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质量管控问题,涉及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项目主管部门等都可能被问责。
(3) 时效目标延误
如政府承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未能按照预定的时间交付使用,影响了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权益。这可能是由于资金供应不及时、项目管理混乱等因素导致的,相关责任方就需要被追究责任。
2. 预算执行违规
(1) 资金挪用
这是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例如,将扶贫专项资金挪用于形象工程建设,改变了资金的原定用途,严重损害了贫困地区群众的利益,必须对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问责。
(2) 超预算支出
如果没有经过合法的预算调整程序,出现超支现象,表明预算执行单位缺乏有效的成本控制。比如,某行政单位在办公经费上超支严重,却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就应该被问责。
(3) 虚假列支
通过虚构经济业务事项报销费用等虚假列支行为是违反财经纪律的。如某些单位伪造办公用品采购发票来套取资金,相关涉事人员必然要受到问责。
3. 预算管理不善
(1) 预算编制不科学
预算编制缺乏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导致预算与实际需求脱节。例如,某文化部门编制的文化活动预算过高,而实际开展的活动规模和效果远远不及预算安排,反映出编制人员对项目的规划和成本估算不准确,应当被问责。
(2) 内部控制缺失
如果预算执行单位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容易导致预算管理漏洞百出。比如,没有建立有效的审批流程,使得资金支出随意性很大,单位的管理层和财务人员可能因内部控制缺失而被问责。
四、预算绩效管理追责问责的方式与程序
1. 方式
(1) 行政问责方式
包括警告、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调整工作岗位等。对于情节较轻的预算管理问题,如预算编制中的小失误、预算执行中的一般性超支但能及时纠正等情况,可以采用行政问责方式。例如,某部门在预算执行中超支了一小部分,但在发现问题后及时调整了支出计划,这种情况下可能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
(2) 经济问责方式
主要有罚款、追回违规资金、赔偿损失等。当出现资金挪用、虚假列支等经济违规行为时,经济问责方式是必要的。比如,挪用扶贫资金的单位不仅要追回被挪用的资金,还要接受一定数额的罚款处罚,相关责任人可能还需要赔偿因挪用资金造成的损失。
(3) 法律问责方式
涉及到违法行为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刑事处罚。例如,在预算管理中存在贪污受贿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人员将面临刑事诉讼和判决。
2. 程序
(1) 问题发现
问题发现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如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群众举报、人大监督等。例如,内部审计部门在例行审计中发现某项目预算执行存在超支且无合理原因的情况,或者群众举报某单位存在资金挪用问题,这些都是问题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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